法律分析:一、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3、对个人转让住房,不能够提供购房原值发票或合理费用的合法有效凭证,致使不能够准确计算应缴纳所得额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仍为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二、个人所得个税怎样计算
1、我国个人所得税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起征点是5000元。超过5000的部分先扣减掉,扣减之后仍有剩余的,超出部分按照综合所得3%-45%,经营所得的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计算,属于利息、红利、股息等偶然所得的,按照比例税率20%一次性缴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