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般都是不可以的,因为你个人信征以及上报到了有关的工商部门,这些数据都是对你进行营业执照审核的标准,如果这些银行中有一家或者多家已经对你进行了起诉,那么这样的条件下,工商局是不会对你进行发放营业执照的许可的。 银行的关联其实是多方面的,并且银行制度下的个人信用是决定一个人在社会中职能大小的决定性因素,如果你被多数银行拒绝,那么这样的你,其实就是在短时间内无法控制自己的一个社会权利,比如说营业,贷款这样类似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