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临沂至滕州公路起自长深高速,向西于费县南跨S231,止于滕州市。路线全长约140公里,投资估算总金额为201亿元。拟设特大桥9座、大桥16座、互通立交11处、分离立交28处、隧道4处、设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处、路段监控分中心2处、匝道收费站7处。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其中长深高速至京沪高速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5米,京沪高速至京台高速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7米。计划工期36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