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手续如下:
1、申请。想离婚的男女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离婚登记受理申请收据》,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撤销离婚申请的,程序结束;
4、冷静期未撤回申请的,双方应当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是否符合离婚条件,发给符合条件的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实施离婚冷静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