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女方不想要孩子的,处理办法如下:
1、女方如果不想要孩子,可以跟男方协商在孩子两岁后,交由男方抚养;
2、如果女方无经济条件,也可以要求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法院一般会酌情考虑;
3、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如果女方不要孩子,法院考虑经济条件一般会判给男方,同时女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一、抚养权问题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
2、法院立案审查,需要符合立案的标准;
3、法院排期开庭;
4、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
5、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
二、起诉抚养费需要的材料如下:
1、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3、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4、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5、案件受理费。
综上所述,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如果女方不要孩子,法院考虑经济条件一般会判给男方,同时女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权问题起诉需要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立案审查,需要符合立案的标准,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起诉抚养费需要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