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是含乳饮料的标准。
标准号: GB/T 21732-2008标准名称: 含乳饮料标准类别:国家标准标准状态: 现行有效颁发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08-04-21实施日期:2008-11-01标准介绍:本标准规定了含乳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在国家标准中:含乳饮料是以乳或乳制品为原料,加入水及适量辅料经配制或发酵而成的饮料制品。其中含乳饮料中牛奶的含量不得低于30%,也就是说水的含量不得高于70%。从配料表上看,含乳饮料配料表上,第一位也正是水,第二位甚至更靠后位置的才是牛奶,之后会是其他添加剂,其营养价值无法与纯牛奶相提并论,除了牛奶以外,含乳饮料为了丰富口味, 一般还添加了大量的甜味剂、果味剂等,因此含糖量也普遍较高。值得说明的是,有一些含乳饮料的包装上,往往用大号字写着“活性奶”、“酸奶”等模糊名称,还标有“补钙”“富含维生素”等宣传标语,仔细看时,才会发现旁边还有一行小字“含乳饮料”,而个别产品连这个也没有,只在配料表上多了一项“水”,很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国家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不断优化食品安全标准。然而,在含乳饮料行业标准上仍然停留在2008年发布的《含乳饮料》GB/T21732-2008上。尽管2018年《含乳饮料》国家标准被列入制修订计划,并公开了征求意见稿,但目前仍没有具体的政策落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