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有哪些
1、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有:
(1)侵犯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2)侵犯他人健康权的行为;
(3)侵犯他人身体权的行为;
(4)侵犯他人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5)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公民人身权利包括哪些
公民人身权利包括人身权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两种。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人身自由权、贞操权、名称权身份权;荣誉权(有争议,但是通说认为是身份权)、配偶权、亲权、监护权、著作人身权。除此之外其他都不属于。
人身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