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设立基本流程:
1.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 开具银行询证函;
3. 开立临时验资存款账户;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 工商注册登记,申领营业执照;
6. 到公安局特行科指定的刻章社,刻公章、财务章;
7. 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8. 税务登记;
9. 开立银行基本户;
10. 纳税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