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缺受理”指的是政务服务中心针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职能部门可以“暂时性容忍”办理,办事群众和企业只需要在相应时间内补齐相关材料即可。通俗地解释就是,“材料不齐全,先受理后补齐”,这正是对“最多跑一次”的延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