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签署备忘录有无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是否构成有效合同,一般公司签署的备忘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判断备忘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看一下几点:
1、是否构成要约
非正式文件的一方如果在该文件表达的从事某项活动、从事某种行为的意思具体且确定,说明在一定时限内不会更改,或者单方表示只要另一方同意自己的意思就有效等,该种表示对该方而言就构成自己做出的有约束力的要约。
2、是否构成预约合同
尽管备忘录并不具备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如果已经有合同的部分主要内容,同时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将会签署正式的合同,那么该非正式文件就构成预约合同。
3、是否构成正式的有效合同
如果其内容明确具体,已经包括了一个合同的主要条款,则该文件可构成有效合同。
因此,不管非正式文件的名称是什么,备忘录、意向书、框架协议、合同要点、合同梗概、文件大纲、会议纪要等等,并不是一律无效,也不是一律有法律约束力,要根据每一个具体文件的内容和文件的形成过程来判断其法律效力与法律性质。
公司备忘录 买卖双方磋商过程中,对某些事项达成一定程度的理解与谅解及一致意见,将这种理解、谅解、一致意见以备忘录的形式记录下来,作为今后进一步磋商,达成最终协议的参考,并作为今后双方交易与合作的依据。一般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