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Consmptiontax/ExciseD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
将无铅汽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将含铅汽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8元提高到每升1.4元。
将柴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提高到每升0.8元。
将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
将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提高到每升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