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监视居住变更为刑事拘留的条件:被监视居住人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_x000D_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_x000D_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_x000D_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_x000D_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_x000D_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_x000D_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_x000D_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_x000D_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