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真公章的假合同没有效。具体如下: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
三、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对方造成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后,应当返还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有一个例外,无效的合同或被撤销的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部分无效,别的部分仍然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