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员工能拒绝加班吗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上述法律规定明确了:
1、劳动者每周需要工作满40小时,超过40小时为加班。
2、公司想要劳动者加班,需要和工会以及劳动者协商一致;
3、即使达成一致,一般情况每日只能加班1小时,最长不超过3小时;
4、每月加班总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5、公司未经协商要求加班,劳动者有权利拒绝。
二、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以上是关于加班工资计算的规定,根据以上规定,加班工资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必然支付,另外一种是选择支付,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加班都有加班工资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