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而在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不动产、车辆的分割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能够针对财产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则法院依据双方协商一致的财产价值进行依法分割即可。但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夫妻双方针对财产价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那么则需要申请法院对财产价值进行委托评估。评估费收费应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该费用直接由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向委托人收取。
一、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各自的个人财产是不用进行分割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应当先由夫妻双方进行自主协商,一般是一人一半,对于不动产等价值较高的财产,还可以按购买时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同时还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协议不成,才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一般会在一人分一半的原则上综合考虑其他情况,比如双方是否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是否一方存在生活困难等。
二、离婚法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首先,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各自的个人财产是不用进行分割的。对于如何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应当先由夫妻双方进行自主协商,一般是一人一半,对于不动产等价值较高的财产,还可以按购买时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同时还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协议不成,才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一般会在一人分一半的原则上综合考虑其他情况,比如双方是否在婚姻中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