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可以。TM是商标英文(trademark)的缩写。从法律上来说在商标使用过程中标注TM没有任何法律意义或效力。标注TM的目的代表向外界公示,这个标志的使用行为是“当作商标来使用”的。所以将TM使用在注册商标、申请中的商标(仅仅申请未获得注册)、抑或是没有申请的商标都是可以的,因此TM的使用不像R在商标上的使用那样具有法律效力,因为R标注在商标上代表这是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