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线下办理
参保人携带社保卡、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前往社保所属地的社保服务网点办理卡注销手续,在凭社保部门开具的《清户通知书》前往社保卡的开户银行网点办理社保卡金融账户功能注销手续。
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社保卡注销手续则需提供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承诺书(需代办人签字)。
2、线上办理
有些地区支持线上注销社保卡,在手机上就能完成注销。以山东潍坊地区注销社保卡为例,介绍如何在微信公众号上注销社保卡。
微信搜索“潍坊社会保障卡”公众号,在菜单栏点击“社保卡”--“注销社保卡”,按照要求正确输入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核对个人信息是否准确,确认无误点击“确认注销社保”,则进入了用户信息认证页面,点击“快速验证”进行实名核身验证(即人脸识别),按照上面的指示操作,通过后则可注销社保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