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刑和拘役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也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
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拘役的刑期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
4、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手段,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