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赋予双方在缔结婚姻时自由约定如何处分财产的权利。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为夫妻在婚前和婚后处分财产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婚前协议的内容不仅限于财产的分配。虽然婚前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婚前和婚后财产的处置,但除此之外,婚前协议还可以规定很多其他内容。因为婚前协议的范围一般属于合同的范围,所以会充分尊重双方的意思表达。
1、生活方面,双方可以约定平时生活费用的支出比例;
2、在子女方面,双方可以约定子女未来的教育费用;
3、在债权债务方面,双方可以约定未来可能出现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案。
与此同时,如果一方愿意因为结婚而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财产,也可以在婚前协议中约定这种赠与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