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除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情况),充值或打赏金额与自己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得不到其父母的同意或追认的,可以要求退还.详情请来所咨询,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父母可以通过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法定代理人不知情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打赏该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