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可以不用去公证处,但公证之后遗嘱效力最高。
1、法律依据:《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十条【遗嘱的撤销、变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2、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4、《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二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