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立案受理以后的下一个流程就是庭前准备。首先要法院发送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被告答辩状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接着法院就会确定合议庭的成员,并在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最后法院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议庭成员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议庭成员告知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