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企业的营业执照相当于是企业的身份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因此在第一次注册登记时颁发的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和登记日期是一致的。但不是一直不变的,因为是新成立,所以此时的成立日期和登记日期是相同的。比如企业被工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有效期截止,在期限内更换,新的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是新的登记日期,这时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和登记日期就不再一致了。在实际生活中,许多企业的执照都是没到期限就换掉了,因为执照上的每一项登记事项的变更,都需要重新换发营业执照。正常情况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等是会经常变更的。这样,在变更时,登记日期指的就是变更登记日期,而不是注册登记日期了。在工商系统中,任何业务都是登记,例如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所以,要体现此日期,必须在营业执照上出现一个登记日期的变动。但这是工商系统内的变动,此种变动不属于变更,日期是不能申请变更登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