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一般收费在700元左右。司法鉴定所进行人身损害伤残程度法医鉴定,原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曾经制定收费标准,但该标准已经废止,改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发改委和司法厅规定指导下,司法鉴定所在规定的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进行收费。但是因为原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废止不久,各地规定的新标准大多数还没有出台,基本上还是参照原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指导的收费标准在执行。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收费标准一般为700元左右,委托医疗机构进行辅助检查的费用另计。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