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书应该写明具体的补充条款,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才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照指纹的规定成立合同。当事人一方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前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