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参与犯罪活动且起次要作用者的人员称为从犯。在诈骗案件中,从犯参与者数量较多,往往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具体而言,从犯对主犯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作案手段和所占比例等都会影响从犯的判决量刑。一般来说,从犯的行为相对于主犯更为轻微,因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轻处罚。比如,若从犯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主犯欺骗、胁迫携带或使用物品的,可酌情从轻或免于惩处。又如,如果从犯能够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进行犯罪事实证明、现场勘查、赔偿等方面的工作,也可减轻其刑罚。但是,如果从犯行为较重、负有直接责任,仍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比如,若从犯与主犯有共同的故意,并且按照计划或者默契分配任务并参与犯罪活动的,应以从犯或共同犯罪论处,承担相应的刑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