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两种方式离婚,如果诉讼离婚的,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但判决的结果不一定另当事人满意,如果不满意的,当事人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当事人对一审离婚判决结果不服的,提起上诉后会不会开庭审理案件,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法院对离婚上诉应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如果有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的,一般是会开庭进行审理的,如果没有的,合议庭可以不开庭审理案件。
如果合议庭决定开庭审理案件的,应该提前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开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和地点,当事人应该按时出庭审理,人民法院要在受理案件3个月内对二审案件作出宣判,有特殊情况的,由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宣判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