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了公司4万元钱当事人可以主动向检察机关自首。
公司员工贪污公款会被刑事拘留,情节较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有关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通常情况下,如果因为利用职务之便被依法追究形式责任的可以参考以下几点:
1、贪污数额较小的,如几百元或上千元的,当事人可责令限期归还,内部检讨,内部通报,单位领导会行为人进行严肃约谈,可不作纪律处分;
2、当事人可以与单位商量,把贪污的钱退出来,行政上给个什么处分,包括开除都是可以接受的;
3、如果单位不同意,当事人可以主动向检察机关自首,法律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不会追究当事人伪造票据的行为,伪造票据的是为了贪污,是手段行为,法学理论定义为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会追究当事人贪污罪的刑事责任。
贪污公司的钱,如果被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是会受到刑事的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三百九十四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