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上浮40%,其中上浮部分的50%为高龄津贴。
2.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3.百岁以上的老年人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同。
《关于做好全市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一)发放对象
1.具有我市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
2.具有我市户籍、年满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3.驻军部队年满90周岁以上在大连市居住的离退休干部。
4.新增对象,从符合条件之日起下月开始发放;死亡对象,从死亡之日起下月开始停发。
(二)发放标准
1.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上浮40%,其中上浮部分的50%为高龄津贴。
2.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3.百岁以上的老年人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同。
大连市高龄补贴的规定
对百岁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持一致,实行同步增长;对9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发放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补贴,并随着我市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放宽补贴的年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