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签注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是自动续签;一种是自行续签。自动签注必须经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成功后,才予以签注,同时会通过持证人提供的手机号码发送提醒短信;如若持证人 的居住地等信息发生变更后不符合签注条件的,则不予签注。收到短信提醒自动签注成功。自行续签需要1、《 实有人口 居住登记表》(需在居住地居委会外口协管员处领取);2、《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3、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4、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
《上海发布持居住证人员申请户口试行办法》 第五条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