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社保减员的办法:单位可以携带其营业执照、职工的身份信息、离职证明或者单位印章等材料,依法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减员的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办理减员登记,并依法核定其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_x000D_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_x000D_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