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因为合同纠纷从而提起的诉讼,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进行管辖的。对于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贷款方和借款方应该去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取承担相应的义务,通常是由标的物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约定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