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分为三类:
1、重婚,即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知道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以夫妻名义同居,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
2、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长期公开或秘密地生活在一起。这种关系不仅是基于不正当的性关系,而且在经济和其他生活中也有特殊的关系,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3、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并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造成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