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
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全部勘察、设计和施工的任务分别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实际上这类合同是将勘察、设计和施工分别由不同的主体向业主负责。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人与其各自的分包人就工作成果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又称为平行发包合同,是指在大型、复杂的工程中,发包人可以将专业很强的单位工程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与承包人分别签订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电气与机构工程承包合同等,这些承包人之间为平行关系。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常见与大型工业建筑安装工程。现在在房地产开发中,这一类合同有增多的趋势。
3、特许经营协议
是指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授予承包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以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并自费经营和维护,向(地方)政府出售项目产品或服务,收取价款或酬金,期满后将项目全部无偿移交政府的工程承包模式,形式有BOT、BT等多种具体形式,操作形式比较复杂。这类合同在大型基础建设中使用较多,比如说高速公路、电厂、隧道等。
国际贸易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合同以不同的方式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合同制作人分类:卖方制作的,称为“销售合同”;买方制作的,称为“购货合同”。
2、按合同的内容繁简分类:分为销售合同和销售确认书。销售合同内容比较全面,除商品的名称、规格、包装、单价、装运港和目的港、交货期、付款方式、运输标志、商品检验等条件外,还包括有关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销售确认书经过签字后,也具有销售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但它所包括的条款较为简单,一般无检验条款、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属于一种简式合同。此外,买卖双方通过往来函电成交后,如双方均不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可用往来函电作为依据履行双方的义务。
3、按合同中使用的价格术语分类:可分为“FOB合同”、“CIF合同”及货物到达合同等。
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有,按合同的内容可分为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上述合同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按合同的范围可分为国内的工程合同和国外的工程合同。
合同有哪些分类
合同有以下分类:1、按照合同报酬可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2、按照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可分为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3、按照合同订立形式可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4、按照合同之间的关系可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等。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哪些分类?
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
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总承包、分项承包、分包、转包、劳务承包和设计施工合同等方式。
一、总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
二、分项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
三、分包合同: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
四、转包合同:承包商甲向项目法人承包了某一工程项目之后,又将该工程项目转包给承包商乙,并与其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五、劳务合同:又称雇佣合同。它是项目法人、承包商或分包商(甲方)为建设工程项目,与雇佣劳务提供者(乙方)就雇佣劳务者参与施工活动所签订的协议。
六、设计施工合同:项目法人将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都授予一个承包商完成,又称为总体合同或一揽子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需要注意的方向有哪些?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需要注意的方面有合同的效力;保修与保证问题;主体的资格;违约责任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