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律文书的规定,海洋权益主要包括四种: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领海是指从海岸线开始,向海延伸的一段12海里的海域。在领海范围内,海岸国享有治理、监管、安全和运输等方面的主权权利。例如,海岸国可以对其领海内的渔业、环境、移民和海上交通等事务进行管理,并掌握管辖权。毗连区是指领海外延伸12海里的海域。在毗连区范围内,海岸国可以对环境保护、科学调查和资源管理等方面行使一定的主权权利,但不能影响其他国家的合法利益。专属经济区是指从海岸线向外延伸200海里的海域。在专属经济区范围内,海岸国享有开发、管理和利用自然资源等方面的主权权利。例如,海洋渔业、海底矿产资源等的开发都属于海岸国的主权活动。大陆架是指沿海陆地向海下延伸的自然延伸部分,作为海底的自然延伸,海岸国在该区域拥有开发和管理海洋资源等方面的特殊权利。
【法律依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十一条 根据本公约,海岸国在其领土及其领海内享有完整的主权,该等领海应不超过12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