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撤销是否交印花税
1、合同签订时就应当贴花,所以合同后期无论是否撤销,都需缴纳印花税,不可退税。
2、法律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帐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1、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或者显失公平等情形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撤销也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因为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合同成立后就需要进行贴花,因此无论后续合同是否被撤销,缴纳印花税的法定义务无法被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