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列入之日起6个月内需要整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则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整改,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整改的角度来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需要针对导致其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修正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恢复正常的经营状态,以便尽快地完成整改。其中,可能需要进行的整改措施包括:清理企业财务报告、更正企业登记信息、核查和更新股权结构等。同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还需要逐步改进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自己的社会信用体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避免未来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 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企业信息采集机关应当于列入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及时予以移出;未能在核查期限内完成整改的,企业信息采集机关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责令改正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