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偏袒一方的,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进行投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民警偏袒一方的情形是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进行投诉,警察拖延办案的救济如下:
1、如果是刑事案件,找检察院进行申诉,让检察院监督公安的立案、侦查活动。
2、如果是治安案件,
(1)警察不作为您可以向公安的同级政府或是其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他们行政不作为,请求法院判令公安“作为”、并赔偿因公安不作为给您造成的损失。
3.可以通过向纪检委进行投诉举报的方式反映工作人员不作为的情况;
投诉派出所,可以用信函,短信,微信或者亲自去公安机关的纪检部门去投诉。
交警态度不好,可以向该交警单位及上级单位监查部门,也可以向检察院投诉,如果对方态度恶劣到已损害到你的正当合法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条
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