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新社保卡领卡后6个月未激活将被限制使用。
社保卡持卡人应在领卡后6个月内激活社保卡,期间医保卡仍可正常使用,激活社保卡后原医保卡自动作废,逾期未激活的,原医保卡将被限制使用。
对于已经逾期的,参保人员应尽快持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到对于银行办理社保卡激活,激活社保卡后医保账户余额自动转入社保卡内,医保账户恢复正常状态。
已被停卡的单位名单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社会保障卡专栏中查询,医保账户在激活后会恢复正常状态,新的社保卡就可以使用了,不会造成损失,也没有其他影响。新社保卡激活的期限,是在参保人或参保单位从社保卡经办窗口办理领卡之日算起的6个月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