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福州大都市圈规划,是由福州、莆田、南平、宁德、平潭,共四市一区组成。纳入福州大都市圈规划的有:福州(全域)、莆田(全域)、宁德(焦城区、古田县、福安市、霞浦县)、南平(延平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大都市圈总人口将达到1300多万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