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主要是对住房或者建造这一方面的审批,合格之后便会发放相关证件。住建局是属于行政级别,也被称为是建设部,它是在2008年新成立的部门,主要负责对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在同年的3月份,经过再次改革,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既有建筑风貌提升及改造工作,协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项目建设工作。
一、住建局执法权有哪些。
1、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2、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垃圾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3、指导城市公用道路、管网配套、路灯、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城区河道管理和城市防汛工作;
5、按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6、负责指导城市园林绿化、环境艺术、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城镇节水等城镇减排工作,配合推进城镇垃圾处理减排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住建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法律和政策;
2、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4、负责全县城镇房屋产权产籍和县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在销售房屋时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信息作虚假宣传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