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甲乙双方于X年X月X日签订了一份金额为X元,编号为X的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补充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合同约定的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一年的服务(服务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更改为乙方将向甲方提供xx个月的服务(服务时间分为两段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及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