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
一、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二者的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法定继承,而转继承适用法定继承,也适用遗嘱继承。其次,继承的主体不同。最后,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二、什么是代位继承?怎么办理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项法律制度。
适用代位继承需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和法定事由;
(2)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且代位继承不受辈数的限制;
(4)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有法定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的事由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也丧失了代位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三、儿子没了孙子孙女是否有继承权
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发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还包括养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不受辈数的限制。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5)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被代位人无论是否全部死亡,原则上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6)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在遗赠中也不发生代位受遗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