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应该写清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法人或组织名称;当事人违法违纪的行为和依据;当事人受到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当事人受到的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如罚款金额;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签名盖章和决定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