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佣金比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
(1)委托人与拍卖人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
(2)委托人与拍卖人未做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3)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比例一般为10%(国际惯例)。
2、佣金支付方式
(1)前期支付法: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由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
(2)扣除法:委托人在拍卖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时扣除。
3、佣金支付的期限
(1)前期支付法:委托人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支付。
(2)扣除法: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成交价款中扣除。
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
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