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样。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各种形式的遗嘱不存在效力上的优劣之分。如果存在数份遗嘱,而且互相的内容相抵触的,应当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是在诉讼中,经过公证的遗嘱,其证明效力更高。但是证明效力更高并不意味着公证遗嘱一定是真实的,对方当事人仍然可以提供反证推翻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