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下列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一方婚前借来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因购买该财产而产生的债务;
2、夫妻双方对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
3、夫妻在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以及经营所得,应当用于家庭生活或者由配偶分担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因治疗和治疗有法定义务的人而产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