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一分钱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诉讼时效期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欠款。起诉时,法院应当持有借据等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并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以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起诉。公告期满,债务人不应起诉的,法院应当在审理借款人关系明确的案件后作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虽然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通过查封、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方式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