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对于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认为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公安机关会把全部卷宗材料、证据以及辩护律师意见一同移送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