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11月18日发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立以及相关业务的监管等要求。
银保监会明确,个人养老金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市场化运营、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业务。
首先参加人要到银保监会确定的商业银行开立资金账户,这个资金账户是专用特殊账户,开立人开立账户只能用于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开立账户后,按照自愿原则,可以购买储蓄产品,也可以购买监管机构确定的理财产品、保险产品、基金产品等。
银保监会还明确,资金账户具有唯一性,也就是说,个人养老金业务的一个参加人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银行开立一个资金账户,不能在多家银行分别开立资金账户。
商业银行对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免收年费、账户管理费、短信费、转账手续费。
参加人每年向资金账户中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不允许超额缴费。达到国家规定的领取条件前,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也就是说只能往里缴存,不能提前支取。
银保监会法规部处长 周兰领:
具体的次数、金额由参加人自主决定。可以分成每个月1000元,也可以一次12000元,完全由参加人自主决定。